六祖坛经
憨山大师勘校版·机缘品·第五节

志道,广州南海人也。请益曰:“学人自出家,览《涅槃经》十载有余,未明大意,愿和尚垂诲。

师曰:“汝何处未明?”

曰:“‘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;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。’于此疑惑。”

师曰:“汝作么生疑?”

曰:“一切众生皆有二身,谓色身、法身也。色身无常,有生有灭;法身有常,无知无觉。经云:‘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’者,不审何身寂灭?何身受乐?若色身者,色身灭时,四大分散,全然是苦,苦不可言乐。若法身寂灭,即同草木瓦石,谁当受乐?又法性是生灭之体,五蕴是生灭之用,一体五用,生灭是常。生则从体起用,灭则摄用归体。若听更生,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;若不听更生,则永归寂灭,同于无情之物。如是,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,尚不得生,何乐之有?”

师曰:“汝是释子,何习外道断常邪见而议最上乘法?据汝所说,即色身外别有法身,离生灭求于寂灭。又推涅槃常乐,言有身受用。斯乃执吝生死,耽著世乐。汝今当知,佛为一切迷人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,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,好生恶死,念念迁流,不知梦幻虚假,枉受轮回,以常乐涅槃翻为苦相,终日驰求。佛愍此故,乃示涅槃真乐,刹那无有生相,刹那无有灭相,更无生灭可灭,是则寂灭现前。当现前时,亦无现前之量,乃谓常乐。此乐无有受者,亦无不受者,岂有一体五用之名?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,令永不生,斯乃谤佛毁法!听吾偈曰:

无上大涅槃, 圆明常寂照,
凡愚谓之死, 外道执为断。
诸求二乘人, 目以为无作,
尽属情所计, 六十二见本。
妄立虚假名, 何为真实义?
惟有过量人, 通达无取舍。
以知五蕴法, 及以蕴中我,
外现众色象, 一一音声相,
平等如梦幻, 不起凡圣见,
不作涅槃解, 二边三际断。
常应诸根用, 而不起用想;
分别一切法, 不起分别想。
劫火烧海底, 风鼓山相击,
真常寂灭乐, 涅槃相如是。
吾今强言说, 令汝舍邪见,
汝勿随言解, 许汝知少分。

志道闻偈大悟,踊跃作礼而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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