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王弼版·第五十五章
含德之厚,比于赤子。蜂虿(chài)虺(huǐ)蛇不螫(shì),猛兽不据,攫(jué)鸟不搏。骨弱筋柔而握固。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,精之至也。终日号而不嗄(shà),和之至也。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,益生曰祥,心使气曰强。物壮则老,谓之不道,不道早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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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注释(清黄元吉)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
《易》曰:“天地絪缊,万物化醇。男女媾精,万物化生。”以发生之初,去天不远,其气柔脆,须其势而导之、迎其机而养之,犹可抵于纯化之域,太和之天。孟子曰:“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也。”以赤子呱地一声,脱离母腹,虽别具乾坤,另开造化,然浑浑沦沦,一团天真在抱,无知识、无念虑,静与化俱,动与天随。古仙真含宏光大,厚德无疆,较诸赤子,殆相等也。当父母怀抱之时,鞠育顾复,足不能行,手不能作。虽有毒虫,不能螫焉;虽有猛兽,不能据焉;虽有攫鸷,无从搏焉——以动不知所之,行不知所往,是无虞于毒虫,而毒虫不得螫之也;无虞于猛兽,而猛兽不得据之也。
注解 经典大树发布于:2022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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