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家不诊,听病者言。
在头,头疾痛,为藏针之(按全元起本云:“为针之。”无“藏”字),刺至骨病已,上无伤骨肉及皮,皮者道也。
阴刺,入一旁四处(按《甲乙经》,阳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;阴刺者,左右卒刺之。此阴刺疑是阳刺也),治寒热。深专者,刺大脏,迫脏刺背,背俞也。刺之迫脏,脏会,腹中寒热去而止。与刺之要,发针而浅出血。
治腐(按全元起本及《甲乙经》“腐”作“痈”)肿者,刺腐上,视痈小大深浅刺。刺大者多血,小者深之,必端内针为故止。
病在少腹有积,刺皮
素问·针解原文 素问·皮部论原文
黄帝内经